问题 | 离婚时财产分割,一方不分或者少分的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可少分或不分。夫妻书面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但一方因付出义务可请求补偿。离婚时,生活困难可从另一方个人财产中得到适当帮助。 法律分析 离婚时一方可能会不分或少分共同财产,以下是情况: 1、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2、夫妻可以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但是,如果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而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3、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个人财产中,例如住房等,给予适当帮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