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财产分割是指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相应财产分割如下: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平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是平等分割的;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具体处理也可以有所不同。属于个人专用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归管理人和用户所有;差异较大的差额由多个财产的一方以相当于差额的财产抵消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的,按习俗支付的彩礼,或者婚前支付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财产可以归一方所有,分割入伙财产的一方应当赔偿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的价值; 5、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入养殖、种植等,离婚时应合理分割或折价,有利于生产发展和经营管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