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会,公安机关办理案件需要送达相关法律文书时,一定会由民警持相关证件当场进行,不会通过“打电话”“发短信”等方式进行。通过电信手段借公安机关办案名义提及经济要求很可能是电信诈骗。如不确定对方身份时,可前往居住地公安机关核实所谓“办案人员”身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