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优先权应该怎么处理 |
释义 | 优先权是法律上基于特殊政策性考虑,而赋予某些特种债权或其他权利的一种特殊效力,以保障该项权利能够较之普通债权而优先实现。 以优先购买权为例。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什么是基于第一次申请的优先权 基于第一次申请的优先权,是指申请人在一个缔约国第一次提出申请后,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就同一主题,向其他缔约国申请保护,其在后申请可在某些方面,被视为是在第一次申请的申请日提出的。换句话说,在一定期限内,申请人提出的在后申请与其他人,在其首次申请日之后就同一主题所提出的申请相比,享有优先的地位。 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什么是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是指优先于其他人购买某项财产(证券、土地等)的权利,这是法律赋予特定对象的先于其他权利人主张自己财产权利的权利。比如,出租人出售房屋的,应该提前15日(原三个月已被废止)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五条 【按份共有人的份额处分权和其他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六条 【优先购买权的实现方式】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该内容由 梁广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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