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东莞失业保险一次性领取标准 |
释义 | 东莞一次性失业金计算: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536元;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563元; 3、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590元; 4、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617元。 一、失业保险金按月领取期限及发放标准 1、失业保险金按月领取期限:缴费年限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领一个月; 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就增加一个月;每次失业核定的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2、发放标准:以2003年7月为界,2003年7月之前每缴费满一年,计发失业前月平均缴费工资的23%计发;2003年7月之后每缴费满一年,计发失业前月平均缴费工资的16%计发。剩余不满一年的缴费月数与2003年7月后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二、东莞失业保险一次性领取标准 失业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领一次性失业保险待遇: 1、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 2、失业人员在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未满前重新就业,就业后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满三个月; 3、失业人员在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未满前开办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从事个体经营; 4、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本省参加职业技能鉴定。 三、失业保险金办理流程 首先要强调一下,失业金领取是有条件限制的,满足以上条件按以下流程办理即可: 1、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2、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 3、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 4、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5、办理完成后即可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 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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