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业保险金终止发放什么意思 |
释义 | 失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无正当理由,累计三次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强制隔离戒毒的,中断领取失业保险金,其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间中断计算。中断原因消除后,失业人员可以继续申领失业保险金。 一、拿失业金期间能上班吗 可以上班,但是上班之后就不能再领取失业金了。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一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二、关于失业补助金申领条件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1、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2、失业前所在单位及个人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的;3、已经依法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另外,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如果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或者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等,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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