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高铁票丢失的,可以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进站乘车。需要报销凭证的,应在开车前或乘车日期之日起30日内,凭购票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车站售票窗口、自动售/取票机换取报销凭证。 法律依据:《铁路旅客电子客票暂行实施办法》第八条 旅客如需报销凭证,应在开车前或乘车日期之日起30日内,凭购票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车站售票窗口、自动售/取票机换取报销凭证; 超过30日时通过铁路12306客服办理。 第十条 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可识读证件(以下简称可自动识读证件)购买铁路电子客票的旅客,凭购票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可通过实名制核验、检票闸机自助完成实名制验证、进出站检票手续。 使用其他证件购买铁路电子客票的旅客,凭购票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通过人工通道完成实名制验证、进出站检票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