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交通事故无伤亡交通费赔偿一般按照实际必需的普通工具的费用进行赔偿。包括交转院治疗或到医院就诊的,其本人和陪护人员的交通费及参加事故处理人员有关的交通费,都需要进行赔偿。票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交通事故财产损失有哪些种类 1、直接财产损失的赔偿: (1)道路交通事故的直接损失还应包括现场抢救、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2)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花卉等; (3)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 (4)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折价时应计算出原物的价值,根据原物的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价值等因素进行折价赔偿; (5)牲畜受伤但没有失去使用价值的,应以就地治疗为主,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经有关部门评估鉴定,折价赔偿; (6)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用种类、质量相同或相近的实物进行赔偿; (7)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的计算; 2、间接损失。间接财产损失是因交通事故而损失的可期待利益,它不是受害者现有财产的减少或者损毁,而是如果不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必然会获得的利益。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