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当证人在庭审中拒绝回答问题,法庭应当调查其原因。如果证人存在不正当的拒绝回答问题的情况,可以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书面证据、物证、鉴定意见、视听资料,经过过对抗性质的质证,被认为具有说明问题的力量的,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一百五十六条:证人有证言权和证言义务。证人有权拒绝回答可能使其或者其近亲属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问题,但是应当回答与本人有关的问题。 第一百五十七条:证人有拒绝证言的权利和义务。证人有正当理由拒绝证言的,可以不作证。证人无正当理由拒绝证言的,可以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二条:证人有权拒绝回答可能使其或者其近亲属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问题,但是应当回答与本人有关的问题。 第七十三条:证人有拒绝证言的权利和义务。证人有正当理由拒绝证言的,可以不作证。证人无正当理由拒绝证言的,可以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