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票证明怎么开? |
释义 | 法律分析:方法/步骤 1、发票证明由丢失票据的一方写明。开头文档正中间写“证明”二字,开头称呼则是主管税务机关的全称。 2、正文开门见山直接说明,在什么时间,为谁开具的发票,及发票类型,注明发票流水号。 3、接下来说明发票丢失的原因。丢失的原因应如实填写,没有必要做虚假报告。 4、最后将发票内容、发票号、及发票金额写明,格式要清晰明朗,符合阅读习惯,不要全部紧缩在一起。 5、末尾写“特此证明”,落款处填写公司名称及日期,加盖公章。发票遗失证明便完成了。 6、发生发票遗失的情况时,应在遗失当日向主管税务机关部门以书面形式报告,按流程办理发票挂失手续 法律依据:《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同时,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缴销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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