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公布准入学校 昆山当年度新市民子女准入学校,经市政府批准后,每年2月低前统一在昆山教育网予以公布。 2、提出入学申请 入学申请在当年度的3月1日至3月31日。 3、核实申报信息 相关教育部门于当年度6月15日前完成申报信息审核。 4、公布可供学位 教育部门预测当年准入学校可供学位,批准后,每年5月底前统一公布。 5、公示积分排名 申请人积分排名,经过认定,当年6月20日前予以公布。 6、公布准入名单 各区镇根据辖区内准入学校可供学位数和申请人积分排名,确定当年入学准入名单,并在6月低予以公布。 7、安排相应学位 各区镇在全市幼儿园、小学、初中统一报名之前,向符合积分入学的新市民子女发放相应学段积分入学准入卡。 法律依据: 《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 第六条 改进中小学校评价。义务教育学校重点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保障学生平等权益、引领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育教学水平、营造和谐育人环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以及学业负担、社会满意度等情况。国家制定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标准,完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加强监测结果运用,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普通高中主要评价学生全面发展的培养情况。国家制定普通高中办学质量评价标准,突出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开展学生发展指导、优化教学资源配置、有序推进选课走班、规范招生办学行为等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