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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宅基地使用证丢失怎么办
释义
    宅基地使用证丢失进行补办即可。
    补办流程如下:
    1、 先登报声明将原《房屋所有权证》作废,登报后张贴公告征求异议;
    2、 10日后如无异议由房主申请所属镇的规划建设管理站的工作人员到实地测量;
    3、 房屋所有权人提供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登记声明作废报纸原件、村委证明等相关材料;
    4、 申请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农村宅基地更改户名所需手续如下:
    1、准备所需材料: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其他必要材料。如果是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的,应该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相关证明材料;
    2、农村宅基证变更申请人准备好相关的申请变更材料之后,向村委会提出宅基证更名申请;
    3、农村宅基证变更申请人向辖区国土所提交申请登记材料,材料齐全后,国土所出具《受理回执单》,加盖国土资源部门公章,交由申请人签字;
    4、等待国土资源部门审核;
    5、审核通过之后,完成宅基证更名,下发新的证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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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9:4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