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房地产公司破产购房合同还有效嘛? |
释义 | 有效 在期房销售中,如果刚交完首付,但并未办理按揭贷款,此时开发商破产,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仍旧是有效的。根据合同要求,该做法属于开发商违约,开发商必须退还买方首付,并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处理方法,给予买方一定的赔偿或具体的解决方案。 《企业破产法》规定: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 在房地产企业破产程序中买受人(即普通百姓)已经签订了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如果破产管理人以《商品房买卖合同》未履行完毕,没有进行房屋过户登记为由解除合同,那么买受人将蒙受巨大损失。 实务中,为了平衡买受人和房地产企业双方利益,买受人已经支付合同约定的全部或大部分价款(50%以上)且买受人名下无其他居住房屋,合同应当继续履行。 因此,在继续履行合同的时候,如果开发商不能履行那么就需要按照合同违约的方式进行处理,赔偿购房者相应的违约金,并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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