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职业转换费用和劳动保障补贴是为了帮助失业、就业困难等人群的再就业和生活,是政府提供的一种社会保障措施,不应该存在额外的费用支付。因此,如果已成功领取职业转换费用和劳动保障补贴,就不需要支付其他相关费用。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失业保险金是稳定和改善失业人员生活的经济补贴,失业人员不需支付任何费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十十九条: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的再就业金、生活补助金和技能培训补贴等,由政府或者用人单位支付。 3.国家年度预算中对职业培训、就业服务等的经费拨款。 总之,领取职业转换费用和劳动保障补贴时,应当遵守政策规定,不需要支付其他相关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