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我们既可以参加社会保险,也是可以参加居民 养老保险 的,在企业里面上班,那么就需要购买社会保险,如果我们使用了社会保险来领取 养老金 ,那么居民养老保险就不能够使用了,就需要办理 注销登记 ,在 江苏 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条件是什么呢?下面 网 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 一、江苏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条件是什么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因死亡、出国(境)定居、保险关系转出、已经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待遇等原因,申请注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 二、江苏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需要什么资料 1. 承诺书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 3.有效 身份证 件 三、江苏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法定依据 1.《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 (七)、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其养老金。 2.《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 第三十二条:待遇领取人员自死亡次月起停止发放养老保险待遇。村(居)协办员应于每月初将上月死亡人员名单通过乡镇(街道)事务所上报至县 社保 机构。县社保机构对死亡人员进行暂停发放处理,待死亡人员指定受益人或 法定继承 人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对死亡人员进行养老保险关系注销。 注销养老保险是可以提取养老保险账户里面的余额,这些余额也是可以用于养老来的,提取出来就可以自己支配了,做什么都是自己决定。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到网进行咨询。 法律客观: 在解决职工养老保险温泉上,2011年2月江苏省率先推出职工养老保险新政策,其意义重大。为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近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公布《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鼓励单位为职工购买“两补”保险,即补充医疗和补充养老保险。这也是本次职工养老保险新政策核心作用。职工养老保险新政策作用有哪些?职工养老保险新政策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养老、医疗、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助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保障水平,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为老年人提供社会优待。鼓励具备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办理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提倡个人参加储蓄性养老保险。职工养老保险新政策条例还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具体制度,应当考虑老年人特殊的医疗需求,在政策措施上对老年人给予优待,为老年人就医、转诊以及费用结算等提供便利,提高老年人的医疗保障水平。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老年人和其他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其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职工养老保险新政策,其中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特殊困难老年人患病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供医疗救助,并根据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综上所述,专业人寿保险公司合众人寿指出,本次江苏省推出职工养老保险新政策符合当前养老保险形式需要和养老保险趋势,因为养老保险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职工退休后的幸福生活指数和减轻经济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