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分割夫妻财产时,需考虑生产和生活需求,不损害财产价值。可分给有经营能力的一方,由其给付另一方补偿。对生活必需品需考虑双方和子女需求,分给需要的一方。 法律分析 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从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出发,不能损害财产效用和实际价值。对于生产方面,可以分配给有经营知识和能力的一方,然后由该方支付给另一方一半的补偿;对于生活必需品,则应考虑双方及子女的生活需要,分给需要的一方等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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