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南京市社保最低缴费基数为2772元,按照比例来算的话: 个人最低交301.06元,单位最低交823.28元,总共1124.34元。 养老保险:公司缴19%,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5%,个人缴0.5%;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8%,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9%,个人缴2%; 补充大病:公司不缴,个人缴10元。 一、工资基数可以理解为基本工资,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1、计时工资; 2、计件工资; 3、奖金; 4、津贴和补贴; 5、加班加点工资;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二、社保缴费基数: 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