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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南京购买商品房交易登记注意事项
释义
    一是查验登记范围是查验申请主体是查验书面申请材料是询问是受理结果。符合受理条件的发放受理凭证,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出具《不予受理告知书》,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
    一、二手房交易要什么流程
    二手房交易的流程如下:1、申请。申请人可登录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预约,申请人在预约时间前到预约的受理点取号后,在业务受理窗口提出书面办理申请。2、受理。受理人员查验登记范围、申请主体和申请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当场向申请人出具受理凭证;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3、审查。审查人员应按照法律、法规等规定进行审查。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不符合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4、登本。符合登记条件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本。5、办理结果。申请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领取办理结果。
    二、港澳通行证办理方式
    (一)申请人向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并按规定采集指纹信息;(二)受理机构对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向申请人出具《受理申请回执单》;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三)审批机构进行审核,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批准的,签发证件;不予批准的,审批机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批准决定书》。(四)申请人领取证件。
    三、怎么办理商品房房产证
    第一、申请:买卖双方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现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办理登记的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买卖双方的身份证明、房屋买卖合同等。
    第二、受理: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查验申请主体、申请材料,询问登记事项、录入相关信息、出具受理结果等工作的过程。
    第三、审核: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后,根据申请登记事项,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进行进一步审查,并决定是否予以登记。
    第四、登薄:经审核符合登记条件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第五、核发不动产权证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预售商品房的,还必须明示《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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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0 15:0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