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故意损坏人民币的处罚如下: 1、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其他有关行政执法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2、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人民币是不能故意进行毁坏的,如果毁坏人民币行为情节严重的,就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损毁人民币、不爱护人民币,是缺乏社会公德和法律意识的表现。人民币作为我国的法定货币.已被纳入法制保护范畴,在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故意毁损人民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因此,爱护人民币是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任何故意损毁人民币的行为都是违法的.都应受到法律处罚。 人民银行管理部门要运用法律手段,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加大金融机构违反规定行为的监管力度,依法严肃查处金融机构“拒绝兑换残损人民币、拒绝收存零币、拒绝鉴定人民币真伪”的违规行为。人民银行各分支行要设立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开承诺,金融机构有违反相关规定行为的,群众可以举报,人民银行一经查实,按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禁止下列损害人民币的行为: (一)故意毁损人民币; (二)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 (三)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 (四)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损害人民币的行为。 前款人民币图样包括放大、缩小和同样大小的人民币图样。第四十三条 故意毁损人民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