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两次起诉离婚了都不能判离怎么办? |
释义 | 在我国第二次起诉离婚,未判离的办法:当事人应当确认未判离的原因所在;根据该事实,积极收集相关证据,达到判离标准后,再次申请离婚即可。不判决离婚的情况包括未就子女抚养处理完毕、感情尚未破裂等。 一、丈夫出轨执意要离婚怎么办 出轨不仅属于诉讼离婚中法院应当准予离婚的情形之一,也是无过错方可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之一。首先就离婚意愿来说,如果一方不愿意离婚,另一方起诉离婚的话,法院会根据夫妻感情情况来进行判决,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如没有达到这一标准,即使一方出轨,法院也不会判离。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对财产分配无法达成一致,法院在判决时会首先考虑无过错方。 二、二次起诉法院还会判离吗 第二次起诉后法院不是一定会判决离婚。即法官判离不离婚是根据双方婚姻感情的,第二次不一定就会判准予离婚。没有法律规定第二次起诉离婚必须判离,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 三、6个月以后起诉离婚吗 六个月后起诉判决离婚的几率很大。二次起诉,并不意味必然离婚,还需要参考看感情破裂程度,一般情况下是会判离的,但并非百分之百。《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五十条的规定:判决不准离婚、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以及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的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不受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规定的条件的限制。我国法律并无第二次起诉离婚必定判决离婚的规定,实践中,诉讼双方当事人夫妻间感情是否完全破裂,多会从当事人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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