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法关于董事会人数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公司法关于董事会人数规定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为3-13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成员为5-19人。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一般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一、股份有限公司应当设立董事会吗? 股份有限公司应当设立董事会。其成员为5至19人。至于特别决议,公司只需要得到51%或上述股份支持可顺利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至十三人;另有规定的除外。由两个以上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设副董事长。公司章程规定了董事长、副董事长的生产办法。 二、董事工作期限 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公司法中关于董事会任期的规定,属于规范性规定,不是强制性规定,通常违反了董事任期的规定,不会导致其无效,但会对公司治理留下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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