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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土地抵押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释义
    一、土地抵押具体法律法规:
    (一)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设定登记及抵押变更登记
    1、除国家机关、公益设施外,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2、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国有和集体土地使用权。
    3、村镇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涉及所占用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使用权。
    4、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必须以土地使用权登记为基础。若土地登记的内容与实际不符,应先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再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
    按份共有的土地,应按各占土地的比例,进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将土地分摊给各土地使用者后,才能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
    5、以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应当将该土地上的房屋等附着物同时抵押。
    6、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设定登记时,抵押人必须与经依法登记确认的土地使用者一致。抵押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合法组织或者自然人,企业法人等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的不能办理抵押登记。
    7、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必须经土地所有者同意。
    (二)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抵押权注销登记
    1、贷款已偿还或抵押合同已终止。
    2、人民法院裁决等。
    二、土地抵押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七条,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是,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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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0 13:4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