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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原告就被告的举证原则
释义
    

法律主观:
    


    原告就被告原则的规定:当事人如果对公民提起民事诉讼的,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对法人提起民事诉讼的,则也是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五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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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16:3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