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推荐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的具体建议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推荐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的具体建议 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的具体建议: 立法机关根据社会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发展状况,通过对立法技术的研究,加强立法准确、精确的程度,以减少法官在审判过程中对具体案件进行裁判的对自由裁量权的启用。 法官平时应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深入对立法精神和原则的理解和掌握,定期或不定期内举办案例研讨会。加大调解力度,努力实现当事人意思自治。 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司法解释工作,从而有效的控制自由裁量权的行使,防止自由裁量权的滥用。 各级人民法院时常加强对审判工作的研究,健全和完善法院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召开审判长联席会议,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的作用,促进自由裁量权的正确行使。 二、规范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原则 (一)处罚法定原则 处罚法定原则是行政合法性原则,在行政处罚中的具体体现和要求,指行政处罚必须依法进行。处罚法定原则包含: 1、实施处罚的主体必须是法定的行政主体; 2、处罚的依据是法定的; 3、行政处罚的程序合法; 4、行政处罚的职权是法定的。处罚法定原则不仅要求实体合法,也要求程序合法,即应遵循法定程序。 (二)过罚相当原则。 对违法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基本相同的同类行政违法行为,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所适用的法律依据、处罚种类和幅度应当基本相同,行政处罚的种类、轻重程度、减免应与违法行为相适应,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防止处罚畸轻畸重、重责轻罚、轻责重罚等。 (三)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 实施交通运输行政处罚,纠正交通运输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通过对违法行为人施加与其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相当的处罚,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遵守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规章,杜绝“重处罚轻教育”“只处罚不教育”现象。 (四)综合考量原则。 规范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应当根据法律规定,全面考虑、衡量违法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等相关因素,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 (五)平等原则 对违法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基本相同的同类违法行为,所适用的法律依据、处罚种类和幅度应当基本相同,做到公平、公正,一视同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八条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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