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大棚房改造出台新政策 |
释义 | 依法依规清理整治非法占用耕地和改变土地性质的违法建设行为,重点打击城市居民非法占用耕地建房和商业开发行为,以及农业大棚违规占地建设住房等问题。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分类整治,严厉打击严重违法行为并退房还地,恢复生产;对超标占地的农业大棚看护房等进行细致整改。 法律分析 按照严守红线、突出重点,分类处置、集中打击的要求,对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非农设施,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全面清理整治。重点清理整治工商资本和城市居民到农村非法占用耕地变相开发房地产和建设住房行为。清理整治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三类问题: (一)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特别是别墅、休闲度假设施等。 (二)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商品住宅。 (三)建设农业大棚看护房严重超标准,甚至违法违规改变性质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 根据排查结果,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区分类型,依法依规,整治整改。对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住房等非农设施的,以及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房等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作为清理整治重点,坚决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坚决退房还地,恢复生产;对农业大棚看护房等生产附属设施占地面积超标的,要区分情况,做过细工作,切实加以整改。 拓展延伸 大棚房改造政策:促进农村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赢之举 大棚房改造政策旨在通过促进农村发展和环境保护实现双赢局面。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农民涌向城市,导致农村人口减少、农田荒废、农业产能下降等问题日益凸显。而大棚房改造政策的出台,将为农村发展注入新的活力。首先,大棚房改造将提升农业生产效益,通过现代化设施和技术的引入,实现农作物的高产高质量种植,增加农民收入。其次,大棚房改造将改善农村环境,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和土地资源浪费,保护生态环境,提升农村居民的生活品质。此外,大棚房改造政策还将推动乡村旅游、农产品加工等产业发展,为农村经济带来新的增长点。综上所述,大棚房改造政策将促进农村发展与环境保护相结合,实现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农民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 结语 坚决按照严守红线、突出重点的原则,依法依规进行全面清理整治违法违规建设行为。重点清理整治城市居民和工商资本非法占用耕地建设房地产和住房行为。清理整治范围主要包括占用耕地建设非农设施、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商品住宅以及农业大棚看护房超标问题。发现问题后,要分类整治,坚决依法依规打击严重违法行为,恢复耕地生产。大棚房改造政策将促进农村发展与环境保护相结合,提升农业生产效益,改善农村环境,推动乡村旅游和农产品加工产业发展,为农民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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