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交通保险属于一种财产保险,保险公司承诺在保险期限内,对保险单规定的财产损失给予赔偿。在索赔过程中,被保险人可以选择自己信任的维修厂进行车辆维修,但是保险公司可能会要求使用其指定的维修厂进行维修。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或者被保险人任何一方有权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修理厂进行修理,或者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采取其他处理方式。 ” 2.《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生效的时间。 ” 3.《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八条规定:“被保险人可以委托其信任的修理厂或者经认可的拖车服务机构对其车辆进行维修或者拖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