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结婚证需要三张照片,需为男女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背景为红色,也可以在民政局的现场进行拍摄。新人可以化淡妆,不可以化浓妆,可以微微修图,不可以过分修图,需能够反映出本人真实原本的面貌。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婚姻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