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在小区贴名片,城管有权利封我的手机号吗? |
释义 | 城市管理执法的行政处罚权范围包括六个方面:1、住建领域的行政处罚;2、环保方面的行政处罚;3、工商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4、交通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5、水务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6、食药监管方面的行政处罚。城管有权封店,建议协商处理。 法律分析 城市管理执法的行政处罚权范围包括六个方面,分别是:1、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2、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的行政处罚权。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3、工商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4、交通管理方面在城市道路上违法停放机动车辆的行政处罚权5、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6、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的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城管是有权利封店,建议协商处理。 拓展延伸 城管是否有权利限制小区内的广告宣传活动? 城管在维护城市管理秩序的过程中,确实有权利限制小区内的广告宣传活动。根据相关法规,城管可以对小区内的广告进行审查和管理,以保护市民的权益和公共空间的整洁。城管可以依法对未经批准、违反规定的广告进行清理和处罚。然而,城管在行使权力时应当依法公正、合理,并遵守程序正义的原则。因此,城管应当在限制广告宣传活动时,确保公平、透明的审批程序,并且尊重市民的合法权益和言论自由。这样才能实现城市管理的有效与和谐发展。 结语 城市管理执法的行政处罚权范围广泛,包括住房建设、环境保护、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和食品药品监管等多个方面。城管在维护城市管理秩序时,有权限制小区内的广告宣传活动。然而,城管行使权力时应依法公正、合理,遵守程序正义原则,并确保公平、透明的审批程序,尊重市民的合法权益和言论自由。只有这样,城市管理才能实现有效和谐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五十六条 依照本法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而有关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给予行政处罚的,上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建议有关人民政府责令其给予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修正):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条 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除应当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决定的外,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按照各自职权决定。 被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的,应当在整改后向作出决定的部门或者机构报告,经检查合格,方可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 当事人逾期不执行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决定的,由作出决定的部门或者机构强制执行。 责令停产停业,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应急管理部门报请本级人民政府依法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修正):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九条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不具备从业条件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或者出具虚假文件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不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止执业或者吊销相应资格;造成重大损失的,由相关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并对有关责任人员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前款规定的机构出具失实文件,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由消防救援机构依法责令停止执业或者吊销相应资格,由相关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并对有关责任人员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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