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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在我国部门规章制定权属于
释义
    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国务院部门规章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法按照部门规章制定程序制定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总称。部门规章中的法律问题,主要是制定机关、制定权限、制定程序和监督程序。
    一、行政规章和行政法规的区别
    范围不同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这三个的范围不一样,法律法规范围最大,包含了行政法规以及部门规章,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是单独的。制定人不同法律法规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行政法规则是国务院制定,而部门规章是适用于国务院各部门、各委员会、审计署等这些部门自己发布的。适用对象不同法律法规适用于所有人,上至国家领导人,下至普通民众;行政法规是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制定的,不适用普通民众;部门规章同样不适用普通民众,是国务院各部门、各委员会、审计署自己调整内部范围内的行政管理关系的。
    二、部门规章法规定必须设置处罚措施吗
    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政机关所规定的部门规章可以设置行政处罚措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对于违法行为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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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5:4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