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打开国税网,点击"广东省电子税务局"。 2、页面会弹出登陆页面,填写办税员用户名、密码、验证码后,点击登陆。 3、在个人办税模块,点击"个人进入" 4、点击"个人进入"后,会跳转到一个新的页面,在右上角,会出现办税员的名字,点击办税员名字。 5、点击办税员名字后,点击"纳税人授权申请"。 6、点击"申请授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 第六条 凡从事生产、经营,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业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其他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除按照税务机关规定不需办理税务登记者外,应当在按照税收法规的规定成为法定纳税人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第八条 纳税人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应提出申请登记报告和有关批准文件,同时提供有关证件。主管税务机关对前款报告、文件、证件审核后,予以登记,发给税务登记证。税务登记证只限纳税人使用,不得转借或转让。税务登记的内容包括:纳税人名称、地址、所有制形式、隶属关系、经营方式、经营范围以及其它有关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