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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小区广告收入应该归谁
释义
    小区广告收入归谁应当分情况讨论。
    1、若广告设置在道路、绿地等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其收益应为全体业主所有。
    2、若广告设置在建筑物专有部分,则其收益应为对应的所有权人所有。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一、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有什么权利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的权利:
    1、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2、建议召开业主大会,对物业管理的相关事项提出建议;
    3、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定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4、参加业主大会,行使投票权;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享有选举权;
    5、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6、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7、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的使用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8、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权,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小区一般业主的权利和义务
    小区业主的权利包括:住宅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公用地方及公用设施使用权、小区的各项公约的投票权等。小区业主的义务包括:遵守管理规则;遵守物业管理小区规章制度;交纳专项维修资金等。
    《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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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21:2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