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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满14岁的未成年人可以收养吗?
释义
    已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被收养:
    (一)是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是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被收养人应当是未成年人。
    根据《民法典》第17条的规定,不满18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民法典》第1093条将被收养人的年龄上限提高至18周岁,是符合我国国情的。
    除了年龄限制,被收养人在经济与精神方面还应缺乏相应的被抚养生活条件,具体包括以下三种情形。第一,被收养人是丧失父母的孤儿。第二,被收养人是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第三,被收养人的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
    收养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应当双方自愿。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一、怎样证明收养是否处于事实收养
    成立事实收养关系,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收养当事人双方均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2、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公开承认其养父母养子女关系,以父母子女相称,并为群众及有关组织所公认。双方相互间有扶养的事实。
    3、养子女与生父母在事实上已终止了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4、未曾办理收养公证或登记手续。
    我国在一定期间内是承认事实收养关系的,但是《民法典》规定,收养关系的建立需要履行法定的手续,即我国公民收养子女的,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否则收养关系不成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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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3:0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