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离异后,未成年子女可以选择由谁来抚养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由双方父母共同行使。如父母对抚养问题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给予裁决。而当父母双方都无法履行抚养义务或者虽有一方能够履行抚养义务但不适宜由其抚养时,其他近亲属或者其他适当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抚养请求。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由双方父母共同行使。如父母对抚养问题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给予裁决。”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问题协商不一致,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在协助当事人协商后,依照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作出裁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并应当尊重未成年子女的人格权利。”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六百六十一条:“未成年子女的支出,由父母承担。但是,由于特殊原因,父母一方无力承担,应当由另一方承担。” 5.《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五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保护、监护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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