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辞职领导不同意,不给办理手续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劳动者向用人单位主动辞职的,如果用人单位一直不同意,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电邮等方式向用人单位发一封辞职信,保留好辞职信的明细,并制作一份复印件。等到30日的离职期满后,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工资,并为其办理离职手续。如果是试用期员工,只要提前三天通过书面通知的方式告知公司就能终止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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