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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医院丢失病历要负什么责任
释义
    医疗机构未妥善保管病例资料,包括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等,将被认定存在对医疗事故发生的过错,并需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如果患者在诊疗过程中受到损害,并满足以下情形之一,将推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一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诊疗规范的规定;二是隐匿或拒绝提供与纠纷相关的病历资料;三是病历资料的遗失、伪造、篡改或违法销毁。
    法律分析
    医疗机构未按照规定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等病例资料的,推定对医疗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要对患者的损害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拓展延伸
    医疗事故中医院责任的界定与追究
    医疗事故中医院责任的界定与追究是一个复杂而关键的问题。在医疗事故中,医院作为提供医疗服务的机构,承担着一定的责任。首先,医院应该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确保医疗过程的安全和质量。其次,医院应该对医务人员进行严格的专业培训和监督,确保医疗操作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同时,医院还应该提供必要的设备和药品,保证医疗环境的安全和卫生。当发生医疗事故时,医院应该积极配合调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然而,医疗事故责任的界定并不简单,需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包括医疗标准、医疗纠纷处理程序等。因此,对医疗事故中医院责任的界定与追究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实现公正和合理的结果。
    结语
    医疗机构在保管病例资料方面存在过错,将推定其对医疗事故负责。医院作为提供医疗服务的机构,应建立管理制度、培训医务人员、提供必要设备和药品,以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当发生医疗事故时,医院应积极配合调查并承担赔偿责任。然而,医疗事故责任的界定需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以实现公正和合理的结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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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6 4: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