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北京外地车不能进六环。自2019年11月1日起凡是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和通州区全域范围道路(不含高速公路主路),以及前往昌平、怀柔、延庆、大兴部分区域行驶的外埠车辆须办理进京通行证。 无需办理进京证的车辆: 1.已经领取外埠客运通行证的长途客运汽车和省际旅游客运汽车。 2.已经领取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爆炸品通行证运输爆炸品的车辆。 3.已经领取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许可证的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 4.军队、武警车辆及执行任务的警车、救护车等特种车辆。 违法处罚: 1、未办理进京通行证件的外省、区、市机动车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行驶的,认定为"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处100元罚款处罚,并记3分。 2、已办理进京通行证件的外省、区、市载客汽车,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20时在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的,认定为"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处100元罚款处罚,并记3分;平峰期间违反尾号限行规定的,认定为"违反限制通行规定"的违法行为,处100元罚款处罚。 3、已办理进京通行证件的外省、区、市载货汽车,6时至24时在六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的,认定为"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处100元罚款处罚,并记3分。 4、对本市载货汽车、黄标车、以及外省、区、市黄标车,违反《通告》规定,进入禁限区域行驶的,认定为"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处100元罚款处罚,并记3分。 法律依据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对部分载客汽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和通州区全域范围道路(不含高速公路主路)行驶的,须办理进京通行证。进京通行证应放置在车辆前风挡玻璃内侧左下部(通过“北京交警APP”办证的,需自行下载打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