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特殊工种年限如何认定 |
释义 | 特殊工种年限的认定是进行累积计算的,而不是按连续工作年限计算的,还要根据本省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特殊工种实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并建立个人帐户之后,职工从事特殊工种的工作年限在计发养老保险待遇时不应再折算工龄。 特殊工种年限认定如下: 1、需要携带的资料从事特殊工种工作经历的原始档案及复印件,或其他原始资料及复印件; 2、需要填写的表式《特殊工种岗位登记表》; 3、社保机构经办人员经初步审核通过后,当场打印《业务受理回执》一式二份,请您审阅并签名确认;《业务受理回执》单位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各留存一份; 4、资料不全,社保机构经办人员将全部资料退还,同时打印《业务办理提示》,明确告知需要补充的资料,待补全资料后可再凭《业务办理提示》及完整的资料到社保机构继续办理; 综上所述,特殊工种年限的认定是进行累积计算的,而不是按连续工作年限计算的,还要根据本省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法律依据】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职工从事特殊工种的工作年限折算工龄问题的函》 在进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个人帐户之前,职工从事国家确定的特殊工种的工作年限是否折算工龄和视同缴费年限,可根据本省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如果折算工龄,其折算后增加的视同缴费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实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并建立个人帐户之后,职工从事特殊工种的工作年限在计发养老保险待遇时不应再折算工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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