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构成侵权吗 |
释义 | 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的行为,构成侵权。但如果使用人获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的,则不构成侵犯著作权。若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四十二条 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四十三条 录音录像制作者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同表演者订立合同,并支付报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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