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如何取消诉讼 |
释义 | 离婚诉讼的撤诉方式有以下几种:原告应在法庭宣判前向起诉法院提出撤诉申请;人民法院将裁定是否准许原告的撤诉申请;如果法院准予撤诉,则诉讼将被撤销;如果法院不准许撤诉,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进行缺席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在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准许与否由人民法院裁定。如果法院不准许撤诉,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进行缺席判决。 法律分析 1、离婚诉讼可以采取下列方式撤诉: (1)依法应由原告向起诉法院提出撤诉申请,并且撤诉申请需要在法庭宣判前提出; (2)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3)人民法院裁定准予撤诉的,撤销诉讼; (4)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拓展延伸 如何终止离婚诉讼并和解 要终止离婚诉讼并和解,首先需要双方达成共识并愿意停止法律争议。建议您与律师协商,寻求法律专业意见。通常情况下,您可以通过以下步骤实现和解:1.与对方进行积极沟通,表达和解的意愿;2.寻求专业调解师或律师的帮助,协助双方就争议问题进行调解;3.签署和解协议,明确双方达成的共识和解决方案;4.将和解协议提交给法院进行确认和批准。请注意,具体步骤可能因地区法律规定而有所不同。在整个过程中,与律师密切合作,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结语 和解是终止离婚诉讼的一种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原告在宣判前可以向法院申请撤诉,由法院裁定是否准许。如果法院不准许撤诉,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情况下,法院可以进行缺席判决。为实现和解,建议您与律师协商,寻求专业意见。通过积极沟通、调解和签署和解协议等步骤,您可以达成共识并解决争议。请与律师密切合作,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节 意思表示 第一百四十一条 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