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从法律上可分为几个阶段执行 |
释义 | 合同订立分为两个阶段: 1.要约。要约又称为发盘、出盘、发价或报价等。要约就是一方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要约对要约人的约束力和对受要约人均具有约束力。 2.承诺。承诺又称为接受或接盘。要约经受要约人承诺,表明当事人之间达成协议,合同即宣告成立。 一、合同的要约和承诺有什么区别 合同的要约和承诺有什么区别: (一)要约 要约简单地讲要约人拟好一份合同(要约)希望别人签约而发出合同(要约): 1、内容具体确定; 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就受该意思拘束; 3、可以撤销,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前到达。 (二)承诺 简单地讲受要约人同意签约: 1、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表示同意要约,并在规定的期限到达要约人; 2、不得附条件; 3、受要约人拒绝、期满未承诺、作出实质性变更,要约失效; 4、如果承诺生效同时合同成立。 (三)要约承诺 1、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民事行为,以各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的一致为成立要件,订立合同的过程即是当事人双方使其意思表示趋于一致的过程。当事人双方的协商过程,在法律上一般分为要约和承诺。 2、现代社会随着经济发展的日益复杂化,合同订立的时空都在扩大,以要约承诺制度的有关规定为基础判断合同成立与否、进而分清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与责任就愈显必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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