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视情况而定。如果继女未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而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抚养教育成人,继女对继父或继母也未尽过赡养抚助义务的,则不能视为继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扶养关系,继女就没有继承权。 2、如果继女与继父母形成了扶养关系,继女就有继承权。而且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属于 遗产继承范围 。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