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6000元 工资 应交30元的税。 按照新 个税 标准计算,起征点调整为5000元。收入5000元减去5000元正好位于3%的档,则个税缴纳额=(6000-5000)×3%-0=30元。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 -免征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法律客观: 《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