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新兵在部队授衔是授予军人的一种衔称,也就是称号,按照军事素养和业务素养、资历贡献以及军兵种或勤务区分。 法律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试行)》 第十三条 军人宣誓的基本要求: (一)宣誓时间,应当在新兵政治审查和身体检疫复查合格之后,但不迟于入伍(入校)后90天。 (二)军人宣誓,部队以连(营、团)为单位,由连(营、团)首长主持召开大会实施;军队院校由学员队或者院校首长主持召开大会实施。 (三)军人宣誓前,部队(分队)首长应当对宣誓人进行中国人民解放军性质、宗旨、任务、军人使命等教育。 (四)宣誓必须庄重严肃,着装整齐。宣誓地点尽可能选择在具有教育意义的场所。以团为单位进行宣誓时,通常举行迎军旗和送军旗仪式。 (五)军人宣誓,可以结合授衔、授装进行。 (六)宣誓结束后,宣誓人应当在所在连队的宣誓名册上签名。连队首长将宣誓名册呈交部队首长,由部队首长签名后交司令部存档。 第十四条 军人宣誓大会的程序通常是: (一)宣誓大会开始。 (二)奏唱军歌。 (三)主持人讲话(简要说明宣誓的意义,讲解誓词的基本精神)。 (四)宣读誓词(宣誓人立正,右手握拳上举,由预先指定的一名宣誓人在队前逐句领读誓词,其他人高声复诵)。 (五)宣誓人代表讲话。 (六)其他代表致词。 (七)首长讲话。 (八)奏唱《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歌。 (九)宣誓大会结束。 宣誓时,若举行迎、送军旗仪式,迎军旗在宣誓大会开始后进行,送军旗在宣誓大会结束前进行;若结合授衔、授装进行,应当先授衔、授装,后宣读誓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