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在异地怎么起诉离婚手续 |
释义 | 夫妻异地可以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可以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可以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一、法律中关于诉讼管辖权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三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二、追讨抚养费管辖法院是哪个? 追讨抚养费管辖法院如下:1、一般情况下,追讨扶养费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进行管辖。3、若被告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可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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