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未成年人的法律界定: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 人。 第十二条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 法定代理人 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条 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 未成年人依法平等地享有各项权利,不因本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民族、种族、性别、户籍、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家庭状况、身心健康状况等受到歧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