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标的物提存损失谁承担 |
释义 | 标的物提存损失一般由债权人承担。如果是有关部门在提存时存在过失,则由该提存机关承担提存物毁损、灭失的赔偿责任。一般情况下,债务人就其承担的债务进行提存后,双方的债权债务消灭,标的物的毁损、灭失风险将由债权人承担。 一、提存后合同解除吗 合同一般不会因为已提存而解除。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债务人将标的物或者将标的物依法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交付提存部门时,提存成立。提存成立的,视为债务人在其提存范围内已经交付标的物。第五百七十二条规定,标的物提存后,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遗产管理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买受人无故拒绝受领货物,出卖人是否可以提存呢 买受人无故拒绝受领货物,出卖人可以提存。 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当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债权人下落不明或存在法律规定的其他致使债务人不能交付标的物; 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因此,买受人无故拒绝受领货物,出卖人可以提存。 三、提存物多久无人认领归国家 如果债务人将标的物提存后,债权人在5年之内,没有支付费用领取提存物的话,那么该提存物在扣除应当支付给提存部门的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简单的说:1、债权人在法定期间内,来领取提存物,支付提存费用后,可以领走提存物,提存物归债权人所有;2、债务人没有来领取提存物的,在提存5年后,扣费后,归国家所有。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一条债务人将标的物或者将标的物依法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交付提存部门时,提存成立。提存成立的,视为债务人在其提存范围内已经交付标的物。第五百七十二条标的物提存后,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遗产管理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第五百七十三条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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