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双方有相互扶养的义务。扶养条件包括:一方因生活困难、丧失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缺乏生活来源、年老、患病等原因,确实需要扶养;对方有扶养能力;经过合法婚姻登记的夫妻,扶养义务平等。如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有权要求其支付扶养费。 法律分析 夫妻双方有相互扶养的义务,条件如下: 1、夫妻一方因生活困难,丧失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缺乏生活来源,年老,患病等原因,无独立生活能力确实需要扶养; 2、对方有扶养能力; 3、是经过合法婚姻登记的夫妻,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平等的,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拓展延伸 夫妻离婚后,根据法律规定,一方或双方仍需承担子女抚养义务。离婚并不解除父母对子女的责任和义务,尤其是在子女的成长和发展过程中,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是至关重要的。离婚后,父母应共同承担子女的抚养责任,包括提供必要的生活费用、教育费用、医疗保健等。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离婚后的抚养责任分配,考虑双方的经济能力、子女的需求等因素。离婚后,父母应积极履行抚养义务,确保子女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 结语 夫妻双方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包括经济支持和照顾。离婚后,父母仍需承担子女抚养责任,包括提供生活费用、教育费用和医疗保健等。法院会根据双方经济能力和子女需求等因素确定抚养责任分配。父母应积极履行抚养义务,确保子女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