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之间的有扶养义务吗 |
释义 | 夫妻双方有相互扶养的义务,扶养是指夫妻在生活上相互供养和扶助的法律责任,扶养义务体现在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夫妻共同负担日常生活费用,一方患有重病时,另一方需尽力照顾等。 一、法定扶养义务人范围有哪些? 法定扶养义务人范围有规定了长辈对晚辈、夫妻之间、同辈之间的扶养义务。 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第一千零七十五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二、疾病或不育可以成为离婚理由吗 疾病或不育不能成为离婚理由。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生活上和物质上要相互扶助、给予供养,当夫妻一方失去劳动能力时,另一方负有扶养和照顾对方生活的义务。但如果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则婚姻无效。 三、夫妻财产关系内容有什么 夫妻财产关系的主要内容有: 1、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婚后实行夫妻共同财产制度,夫妻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处理共同财产; 2、夫妻双方都有相互支持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的,需要扶养的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支付扶养费; 3、夫妻双方有权相互继承遗产。法律还禁止以任何借口侵犯配偶的财产继承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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