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一)博士配偶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学位,实行“人事代理”形式的安置。 (二)博士配偶具有普通高等学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或全日制本科学历及以下者,实行“合约”形式的安置。 (一)本人申请。 博士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配偶基本情况,提供结婚证、双方身份证、配偶无工作证明(由户口所在地村委会或居委会出具)、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 经博士所在学院(部)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人事处。 【法律依据】: 《安徽理工大学博士(后)配偶校内安置办法 》第二条 安置对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一)年龄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二)遵守宪法与法律;(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四)满足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者技能条件;(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