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试行)》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中央编办综合局、民政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2019年发布的文件。本办法适用于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服务的托育机构。 法律依据: 《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试行)》 第三条 举办托育机构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登记和备案。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举办事业单位性质的托育机构的,向县级以上机构编制部门申请审批和登记。 举办社会服务机构性质的托育机构的,向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申请注册登记。 举办营利性托育机构的,向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 第五条 托育机构申请登记时,应当在业务范围(或经营范围)中明确托育服务内容。 托育机构申请登记的名称中可包含“托育”字样。 |